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、三嘉公益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三嘉公益”)由广东三信药业有限公司、中共广东省江西商会委员会发起,由广东省江西商会会员单位、广东三信药业有限公司旗下分子公司员工、合作伙伴以及社会志愿者共同参加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。

第二条、三嘉公益设在广东三信药业有限公司(中共广东省江西商会第六支部委员会)办公所在地,三嘉公益办公室设在广州嘉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所在地。

第三条、本组织业务由三嘉公益负责,接受社会各方人士监督。

第四条、宗旨:三信理念,即自信、诚信、仁信,秉承对社会仁信的宗旨。

第五条、原则:自愿、平等、自由、友爱。

第六条、爱心募捐:定期在公司内部或面对社会人士、企业进行善款募捐,并将善款进行专门管理。

第七条、爱心义卖:组织爱心人士将闲置物品,或自作手工作品等以三嘉公益的名义组织集体义卖,将义卖所得全部款项赠予三嘉公益。

第八条、三嘉公益组织志愿者服务:定期组织慰问贫困学子和留守儿童、探访孤寡和空巢老人、员工身心健康和健康常识普及等爱心公益活动。

第九条、公益宣传: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活动,推广和普及公益意识。

第十条、交流与合作:总结交流经验,分享公益成就,加强与其他机构的联系与合作。带动更多的企业和社会人士参与到社会团体的公益活动中来。

第二章 业务范围

第十一条、接受政府资助及社会捐赠;

第十二条、贫困助学活动、关爱留守儿童;

第十三条、关爱孤寡、空巢老人、残障人士;

第十四条、员工身心健康、健康常识普及等其他类公益活动;

第十五条、培养青年义工,培养公益人才。

第三章 志愿者招募

第十六条、加入条件:热心公益事业、自愿加入本组织并能遵守和拥护三嘉公益章程。

第十七条、三嘉公益志愿者权利及义务:有自愿加入和退出的权利,拥有三嘉公益内部的选举和被选举权,对本组织的活动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,同时也有义务完成三嘉公益分配的相关任务。

第十八条、三嘉公益根据实际的需求组织不同形式的活动,每月实施不同的公益项目,志愿者可自愿参加,准时报到。除了临时活动外,必须明确活动的内容、时间、各方权益以及受益对象。

第四章 组织构架人员设置

第十九条、三嘉公益机构设置如下:名誉理事长若干名、名誉理事若干名、理事长一名、执行理事长一名、常务副理事长一名、副理事长一名、秘书长一名、理事若干名

下设办公室,成员如下:、办公室主任一名(秘书长兼任)、办公室副主任一名、办公室成员3

第二十条、委员会规定:

1、 每月召开一次委员会议,情况特殊可临时召开或以视频、电话会议形式召开;

2、 会议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与方能召开;

3、 无故缺席,乐捐50元的善款纳入三嘉公益基金。

第二十一条、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责:

1、 理事长:统筹协调三嘉公益的日常工作;

2、 执行理事长:负责委员会会议的主持,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;代表三嘉公益签订重要的相关协议及处理三嘉公益的日常事务;

3、 常务副理事长:与执行理事长共同统筹协调处理三嘉公益的日常事务;

4、 副理事长:协助执行理事长处理各项事务,执行理事长出差或休假时暂代执行理事长之职;

5、 秘书长: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、协调各部门及外部机构开展工作、监管三嘉公益组织经费,并定期对外公布;

6、 理事:负责重大事项的表决、配合本公益组织活动的执行并对理事长、执行理事长、常务副理事长、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有监督权;

7、 办公室成员:主要负责物资的采购及办公室的常规事务处理。

第五章 经费管理及使用原则

第二十二条、经费管理:经费的来源主要是通过创始企业、社会企业捐赠,志愿者捐赠,对外募捐和义卖所得等;经费由三嘉公益安排专人负责管理,并委托三信药业财务部监督,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,每次活动结束公布费用明细,半年对外公布公益善款的收支明细;专款专用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占及私用;善款主要用于助学、留守儿童、孤寡老人、空巢老人的慰问和健康公益等活动。

第二十三条、经费的使用:重大的公益项目必须经过委员会表决;资助以资金、实物以及爱心课程等各种形式相结合;

第六章 附则

第二十四条、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三嘉公益组织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。


三嘉公益组织委员会

2015-5-28